时间: 2008-10-25 作者: 查看:773次 评论:0条 好评:0分
昨天上午,汕头市法官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。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协会章程(修正案)及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,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,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郑通声当选为新一届会长。汕头市法官协会自2004年10月换届以来,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,认真组织法学学术研讨活动,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,积极开展交流联谊、社会活动与文体活动,切实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,为推动我市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,先后被授予“全国先进社科协会”和“广东省先进法官协会”称号。目前,协会有会员626名;换届以来共组织两级法院的法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研讨会28次,撰写论文345篇,获奖论文88篇;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4期,先后有1564人次参加了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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